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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允许专科毕业生在就业地落户
文章来源: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网 更新时间:2013/7/19 浏览次数:次
| 南京市委、市政府昨日公布了《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》,明确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(创)业地落户。
该意见明确,用人单位招用南京就业困难人员就业,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,并对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(放心保)费给予补贴。同时,鼓励职介机构推荐就业。在南京登记的失业人员、青年大学生,在宁创业领取营业执照,符合贷款条件的,均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。
而江苏省此前出台政策,放宽了毕业生的落户条件,允许专科生在就业地落户。这一政策同样适用于南京。来源:扬子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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